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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政策

适用对象:

在呼和浩特市注册登记并存续1年以上(近1年未变更经营者)、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个转企"登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

1. 税务部门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或产值规模较大的商贸流通类主体;

2. 法律法规要求特定行业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的个体工商户;

3. 自愿转型升级的其他个体工商户。

政策内容:

可申请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原经营者在转型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30%。对首次转型、稳定经营2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补助条件:

1. 转型前个体工商户存续超1年,注销与企业设立间隔≤15日

2. 转型后连续2年实际经营,有财务记账支出凭证

3. 按规定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

4. 企业名下至少1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5. 申请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0471-5699710)

政策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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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http://www.huhhot.gov.cn/bmxxgk/szfzcbm/sscjdglj_22425/fdzdgknr_24516/bmgk/202509/t20250905_1929013.html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