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
政策内容:
对全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水平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并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对全市考核得分前三名的开发区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招商引资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经费支持。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规划科(0471-4609232)
政策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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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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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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