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两院院士在呼建立的工作站。
政策内容:
集聚高层次人才。支持创新平台加大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吸引力度,支持高层次人才牵头实施各类科技项目。做优做精“院士青城行”品牌,建设一批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
对两院院士在呼建立的工作站,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0471-6621281)
政策依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强市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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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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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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