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1.保证金管理。保证金由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收和代退,资金存放在专用账户,不作他用。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包括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及电子保函,且不同交易形式要求不同的缴纳方式。
2.保证金缴纳要求。保证金金额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保证金缴纳时间需根据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投标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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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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