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中小企业
政策内容:
对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节点且与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互联互通的中小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和软件服务科 (0471-4606766)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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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