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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合成生物产业提升园区保障能力政策

适用对象:

合成生物企业

政策内容: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合成生物企业提供原水处理服务,合成生 物企业入驻园区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能力1.5万m3/日以上。建设满足合成生物企业研发和生产需求的标准化厂房。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科(0471-4607158)

政策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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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