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支持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适用对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政策内容:

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获批的博士后科研工作

站,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年内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奖励。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0471-5181206)

政策依据:《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首府人才工作的意见》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