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政策内容:
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获批的博士后科研工作
站,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年内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奖励。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0471-5181206)
政策依据:《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首府人才工作的意见》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