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合成生物产业
政策内容:
1.对国家专精“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全职新引进税前年薪超过50万元的一至六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连续3年每年给予10万元人才奖励。
2.对企业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建立的工作站,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支持。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0471-5181206)
政策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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