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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科技集聚区政策

适用对象:

新获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加速器、大学科技园。

政策内容:

围绕留创园、科技城、金桥“双创”示范园、和林新区人才创新谷等科技资源楼宇密集区域,打造科技集聚区。健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创成果全链条孵化机制,支持企业孵化器社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对新获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加速器、大学科技园,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次性分别给予不低于100万元、5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0471-6621281)

政策依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强市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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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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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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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