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我市中小企业
政策内容:
对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的试点企业进行补贴,其中,达到二级水平的企业按照改造投入的7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35万元;达到三级水平的企业按照改造投入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50万元;达到四级水平的企业按照改造投入的4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数字化改造投入指企业在开展数字化改造过程中,实际用于购买数字化水平诊断服务、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信息化服务、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所支出的资金。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和软件服务科 (0471-4606766)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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