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1.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企业;
2.工业企业新增产值50亿元及以上、30亿元及以上、10亿元及以上、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
政策内容:
1.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企业,给予“入规”奖励60万元,分三年按10万、20万、30万兑现,中途退规及再次入规不予奖励。
2.对工业企业新增产值50亿元及以上、30亿元及以上、10亿元及以上、5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规划科(0471-4609232)
政策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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