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1.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我市“六大产业集群”规上企业(市发改委商统计局按照认定标准确定“六大产业集群”企业范围,“六大产业集群”包括以乳业、草种业为龙头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绿色电力为引领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以碳基、硅基材料为基础的新材料产业集群,以生物疫苗、合成生物为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绿色算力、人工智能为支撑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以低空经济、航空航天为代表的现代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2.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3.2021 年6月22 日之后,首次与我市“六大产业集群”规上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在5 年及以上,申请时劳动关系属于存续状态且已经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准)。
政策内容:
博士研究生按年奖励10000元,硕士研究生按年奖励4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5 年。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471-5181211)、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0471-4109633)、玉泉区就业 服务中心(0471-5686265)、回民区就业服务中心(0471-3821097)、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0471-3916446 )、土默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1-8119688)、托克托县就业服务中心(0471-8528706)、和林格尔县就业服务 中心( 0471-7199083)、清水河县就业服务 中心(0471-7910226)、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0471-8821758)、经济技术开
发区科技人才局(0471-8127858)
政策依据: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新引进博士、硕士人才奖励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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