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我市中小企业
政策内容:
1.针对被认定为工信部、自治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2.针对被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奖励25万元。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和软件服务科(0471-4606766)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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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