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实施工业互联网建设改造、新技术与实体经济创新融合项目的企业。
政策内容:
对企业实施的工业互联网建设改造、新技术与实体经济创新融合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规划科(0471-4609232)
政策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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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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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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