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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政策

适用对象:

驻呼高校院所。

政策内容:

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

建立“科技特派员+企业”一对一服务模式,加快“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研究院、示范基地等各类创新平台,支持重点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科(0471-6373683)

政策依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强市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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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