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合成生物企业
政策内容
呼和浩特综保区与天津港建立“区港联动”,原料运输叠加享受天津与呼和浩特优惠政策,全程一箱到底。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年度外贸额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成生物外贸企业,按增加额2%给予企业最高400万元奖励。
咨询部门
1.呼和浩特市综保区经济发展局,0471-3661586
2.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外贸科,0471-6621851
政策依据: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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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