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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合成生物产业发挥向北开放出口优势政策

适用对象:

合成生物企业

政策内容

呼和浩特综保区与天津港建立“区港联动”,原料运输叠加享受天津与呼和浩特优惠政策,全程一箱到底。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年度外贸额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成生物外贸企业,按增加额2%给予企业最高400万元奖励。

咨询部门

1.呼和浩特市综保区经济发展局,0471-3661586

2.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外贸科,0471-6621851

政策依据: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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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