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建设一流科技园区政策

适用对象:

一流科技园

政策内容:

优化创新资源布局,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呼和浩特核心区。持续支持金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提质进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打 造千亿级园区,支持科技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围绕“研发+孵化”、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围绕化工新材料、托克托经济开发区围绕生物医药创建自治区级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对新获批的高新区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级,连续3年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500万元、30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建设科(0471-6621151)

政策依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强市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扫码查看政策文件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