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国家级创新平台。
政策内容:
推进草原家畜生殖调控与繁育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怀柔实验室内蒙古基地等平台建设。市场化运营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健全技术成果孵化转化机制。创建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高水平建设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内蒙古分中心。
对新批准建设的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锚定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引导国家级创新平台布局一批标志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建设科(0471-6621151)
政策依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强市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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