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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呼和浩特市创业园(孵化基地)场租补贴申领指南

适用对象: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需为经营者),在我市创办且正常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025年2月26日以后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园(孵化基地),可申领场租补贴。

政策内容:

每个市场主体最高年度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元,场租5000元以下据实核算兑现补贴,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标准发放,同一市场主体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部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0471-5181206)

政策依据: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获国家级奖项创新创业项目在呼落地奖励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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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