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是内蒙古自治区为贯彻落实国家《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系统性推动全区公交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在总体要求上,以深化“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为核心,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旨在构建一个结构合理、服务人本、运行高效、网络融合、安全韧性的公共交通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在核心任务与措施上,涉及十三个方面:
1.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本地公交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求在规划、财政、土地、路权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2. 科学确定发展模式。要求各地编制公交规划,完善慢行交通衔接,大力发展呼包鄂乌城际公交,推动点对点直达,鼓励以“一城一公交”、“公车公营”为目标开展改革试点。
3. 合理制定票制票价。遵循“政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原则,探索动态调整机制,定制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4. 规范特许经营管理(明确时间表)。全面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对现有线路,要求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工作,并制定过渡方案,新开通线路需先签协议后运营。
5. 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将公交发展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足额拨付,实施基于服务质量的成本核算与补贴补偿,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主体,有序清偿历史欠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6. 严格执行配建标准。确保公交场站面积达标,并实现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五同步”),允许免费或公益性使用道路桥下空间作为场站。
7. 支持用地综合开发(“以商养交”)。支持对公交设施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开发收益可用于弥补运营亏损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8. 保障路权信号优先。设置公交专用道并加大违法查纠力度,优化信号系统,为公交车提供绿灯早启、延时等优先通行,鼓励公交“进医院、进校园、进园区”,鼓励呼和浩特市推动公交与轨道交通“两网融合”。
9. 推进智慧化、绿色化运营。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线网和调度,提高准点率,推动实时信息服务“多网融合”。
10. 提升群众乘车便利性。完善无障碍设施,提升特殊群体服务,开发大站快线、微循环、定制化等多样化服务模式。
11. 支持企业多元化经营。支持公交企业拓展广告、商业租赁、汽车充电等业务,提升“造血”能力。
12. 保障从业人员权益。要求足额发薪、缴纳社保,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向驾驶员倾斜的薪酬制度,关注身心健康,科学安排工时,鼓励将驾驶员列入紧缺职业目录并给予津贴。
13. 加强工作机制保障。自治区交通厅将牵头制定特许经营、成本规制、服务评价等指南。
【具体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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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fxxgkml/gzxzgfxwj/gyjtxxh/202507/
t20250722_2762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