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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最新要求,加快相关政策在自治区落地,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
在加力支持设备更新方面,扩大支持范围,新增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与安全改造,各盟市需做好项目储备,争取国家资金。调整审核方式,改为“地方审核、国家复核”,自治区制定各领域审核方案并组织审核、编报投资计划。落实交通、农牧领域补贴政策,储备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宣传并实施老旧营运货车、农牧业机械等补贴细则。同时,发挥再贷款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落实中央财政贴息从1%提至1.5%、贴息2年的政策。
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合理规范管理补贴资金,做好各盟市资金测算、分配与下达,监控资金使用。加强政策落实,出台汽车报废更新、家电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多领域补贴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范围、标准等,确保新老政策衔接,盟市可结合实际谋划新增支持品类。
此外,方案强调加大保障力度,加强监管执法,防范非法翻新、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财政部门确保专项资金足额及时拨付,避免资金问题。各盟市和部门需强化政策落实,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调度、资金监管及方案细化,各盟市履行主体责任,组织项目并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具体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力支持大规模 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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