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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内蒙古和林格尔集群绿色算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内蒙古和林格尔集群绿色算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于2024年发布,旨在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节点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和林格尔新区、集宁大数据产业园)绿色算力产业发展。
在产业布局优化上,新建折合标准机架3000架及以上的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于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内,不符合布局要求不享支持政策;同时,以该集群为牵引,打造涵盖技术研发、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等全链条的产业生态体系,促进上下游产业链集群式发展。
电力保障方面,统筹算力产业与电网、新能源规划,适度超前预留新能源场址并建设电网;数据中心电力用户依规享受政策,保障低成本电价优势,确保绿电比例不低于80%;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智算中心签多年度合同,支持数据中心通过绿电直供和储能提升绿电比例、降低到户价格;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智算中心项目,建成投运后适当配置保障性新能源指标。
调度交易层面,提升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与多地的高速直联网络水平;鼓励企业算力资源接入“多云”算力监测与调度平台,按结算额10%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购买集群内算力服务费用超100万元的主体,按实际结算费用3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绿色发展要求加强存量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腾退年均PUE值高于1.5的落后数据中心,新建数据中心PUE值严控在1.2以下;支持企业开展低碳认证,探索绿色算力与碳交易融合模式,参与标准研制。
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领域,引导头部企业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产学研联合攻关,新认定的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企业引进人才,鼓励校企共建产业学院。
应用场景拓展上,赋能多行业数字化转型,入围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推动各地开展绿色算力应用试点创建活动。
   【具体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内蒙古和林格尔 集群绿色算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办发〔202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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