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水平,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在目标设定上,2022年底,五级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事项基本目录相关机制建立,综合窗口及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实现“跨区域通办”“跨省通办”。到2025年底,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跃升,高频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工作任务涵盖多方面。在标准化推进上,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建立审核制度与动态管理机制,统一实施清单要素,健全标准体系。规范化方面,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与监管协同,梳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与窗口业务办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展评估评价。便利化进程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提升“就近办、一次办”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与“一件事一次办”,完善帮办代办与“跨区域通办”服务。同时,还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法治保障、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助力全区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具体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 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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