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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是内蒙古自治区为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系统性部署金融支持举措的专项方案,旨在通过全方位、多维度的政策组合,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在总体要求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树立对民企和国企“一视同仁”的理念。目标是提升民营企业获得首贷、长期贷款、低息贷款的及时性、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保持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持续增长。

在资金供给端,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质效。制定服务方案,消除隐性壁垒,要求各金融机构出台专项方案,明确年度服务目标,在授信、资源、定价、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向民营企业倾斜。全面落实无还本续贷,将无还本续贷支持范围从小微企业拓展至中型企业(至2027年9月30日),解决企业“过桥”转贷难题。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提升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增加中长期贷款供给,灵活运用供应链金融、银政担保等方式,提高贷款可获得性。完善尽职免责和激励考核,建立健全贷款尽职免责机制,为信贷人员松绑,在内部考核中提高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的考核权重。

在构建政策协同生态方面,健全部门协同服务民营企业机制。建立“管行业管融资”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联动态筛选推送优质民营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白名单”,力争金融机构100%走访对接。用好资本市场服务机制,推进企业上市“天骏计划”,开展“资本市场服务月”活动,2025年实现民营企业上市培训全覆盖,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推动发行公募REITs,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完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用好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对纯信用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银行“三位一体”的新型银担合作机制。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能力,整合各方信用数据,在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上实现对企业的精准画像,增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在推动政策方面,夯实盟市服务民营企业基础。开展多形式政金企对接,全面升级常态化、多层级的政金企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主动走访,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完善代理记账服务机制,为民营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探索开发“代理记账+贷款”等一揽子融资增信产品。发挥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整合优化资源,及时妥善化解金融纠纷,压实金融机构作为纠纷处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在执行与监督上,要建立季度调度、半年和年终总结的督导评估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推荐项目和优质企业,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各地区、各金融机构建立工作专班,积极开展政策宣传。

【具体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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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https://jrj.nmg.gov.cn/zwgknew/zfxxgk/fdzdnrgk/zcwj/202504/t20250410_2700818.html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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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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