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 25 条具体举措,全方位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在信贷支持领域,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制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等领域。积极培育首贷客户,利用科技开发信用类融资产品,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完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订单贷款等业务支持。对暂时困难但有前景的民营企业,提前对接接续融资需求,保障民营房地产企业合理金融需求,同时健全信用风险管控机制。
债券融资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绿色债券等多种债券,优化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提高融资便利度。发挥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鼓励相关机构通过担保增信等方式推动工具扩容增量。引导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科学配置民企债券,研究推进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
股权融资层面,推动注册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及赴境外上市,优化并购重组审核机制。区域性股权市场要突出私募股权市场定位,拓展创新业务试点。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培育早期投资力量,完善投资退出机制。
外汇政策上,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扩大相关试点范围。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减轻民营中小微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成本。此外,还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等提升金融机构积极性,完善信用激励、风险分担等配套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
【具体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 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银发〔2023〕233 号)

扫码查看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