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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旨在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总体要求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项目聚焦使用者付费,经营收入需覆盖成本并具投资回报,严防新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政府付费仅限补贴运营。项目全部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明确资产权属与各方权责。重点领域限定在有经营性收益项目,如交通、市政、生态治理等。优先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依项目性质确定其股权占比。
建设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机构要严格审核特许经营方案,开展可行性论证。通过公开竞争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关注其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经营期限及综合实力等。规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项目法人变更等需依法办理。特许经营者要做好项目建设管理,保障工程质量。
运营监管层面,惩戒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对危害公共利益等行为依法处罚,将失信信息纳入信用平台。规范协议变更和项目移交,建立常态化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公开项目关键信息。
政策保障上,各地要压实责任,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编写大纲、协议范本和实施细则,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具体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 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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