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多方面提出举措,致力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随意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处理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强化反垄断执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失信修复机制,同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此外,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助力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构建多方参与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与上市。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严格执行相关条例,加大对责任人问责处罚。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职称评审办法。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加强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合理设置政策调整过渡期。
在法治保障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完善涉企案件申诉等机制。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监管执法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稳定预期。

【具体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扫码查看政策文件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