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务公开 > 财务公开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5 17:52:00 来源:无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按政府经济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粮油流通、储备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建议及措施办法;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总量计划和动用市储备粮油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油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研究拟订全市粮油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贯彻执行。

()承担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质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承担全市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列入国家最低收购政策范围及其他政策范围粮油品种的建议,负责政策性粮油和当地驻军粮油供应与管理。

()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制定的各种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和措施;负责宣传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价格监督检查方针、政策、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负责对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互相串通操纵市场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提出加强和改进价格宏观调控管理的建议和意见;负责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政策、信息等项服务,畅通服务对象价格利益诉求渠道,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负责组织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承办价格举报案件,规范商品、服务的明码标价;负责依法受理下一级价格检查部门处理案件的行政复议,依法撤销或纠正其违法行政行为;负责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所引起的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对粮油收购、储存环节的粮油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粮油流通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推广;研究拟订全市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和地方质量标准;负责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备案重大 建设项目,重大涉外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和建设项目咨询评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经济协作工作。

()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质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战略物质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政策办法;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三)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设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五)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制定市级储备粮油调动和仓储管理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和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仓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确定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会工作,汇总 和分析财务会计报表,负责部门预算;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的统计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全市经济综合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内设45个职能科(室),下设9个二级单位:

1、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参公事业单位)

2、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参公事业单位)

3、呼和浩特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参公事业单位)

4、呼和浩特市粮食执法大队(参公事业单位)

5、呼和浩特市价格监测中心(事业单位)

6、呼和浩特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事业单位)

7、呼和浩特市国土规划办公室(事业单位)

8、呼和浩特市能源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

9、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情况,全系统总人数473人。委机关实有人数285人,其中:在职143人,离退休142人。9个二级单位实有人数188人,在职140人,离退休4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9年总预算收入安排5982.52万元(含本级及所属9个二级单位)。2018年总预算收入安排5765.84万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

22019年总支出预算安排5982.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68.55万元,项目支出1613.97万元。2018年总支出预算安排5765.8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61.47万元,项目支出1166.37万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项目经费,二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总计5982.52万元,支出安排总计5982.5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支出总计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前期经费。

(二)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合计598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982.5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安排合计59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8.55万元,占73.02%;项目支出1613.97万元,占26.98%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安排收入总计5982.52万元,支出总计5982.5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支出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前期经费。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合计59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8.55万元,占73.02%;项目支出1613.97万元,占26.98%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8.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35.68万元、津贴补贴1272.90万元、奖金65.16万元、其他在职人员各类补助及保险1328.91万元,离退休等人员经费258.69万元,较上年减少38.9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部分移交社保发放;公用经费407.21万元(含“三公”经费3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5.11万元、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1万元,工会经费39.50万元,其他科目经费202.89万元,较上年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了“三公”经费,二是在编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八)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8.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2.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1.4   万元,减少3.49%。减少的原因是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1万元,用于车辆检测、加油、保养、维修、过路费等运行维护支出,车均运维费3.27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减变化。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407.21万元,比2018年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了“三公”经费,二是在编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一般公务用车29辆(在用10辆),比2018年减少2,原因是报废了2;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其他用车0辆,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是二级单位呼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用于检测的多维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项目预算资金1613.97万元,涉及重大项目前期费、市级冬春蔬菜储备补贴等项目,均已填报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了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绩效评价预期较好。将在开展过程中进行全程绩效监控,监控内容包括项目筹备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

上年度本部门项目预算资金1166.37万元,对开展的项目实施了绩效监控,提交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截至2018年年底均已完成绩效评价。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

重大项目前期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重大项目前期费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4606787

项目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

201911

完成时间

2019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1038.7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8.75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

 

其他资金:0.00

 

项目概况

重大项目前期费是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所发生的费用。重大项目前期费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准备阶段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探、两阶段设计的编制、审查、论证等费用以及招标代理费、检测费、工程监理费;与基本建设投资有关的重大规划、项目库规划建设、课题研究、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费用;以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前期工作相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前期工作是做好本市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重要支撑。

总体目标

总目标

本年度目标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监测分析、推动全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使多数主要经济指标能够完成年初预期目标。具体任务包括:完善规划体系;对全市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跟踪调度;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资金;保证市重点项目、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项目前期费的资金拉动效益。

1、对已列入全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提高项目开工率。

2、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重点地区、园区发展规划及相关重点项目前期开展工作予以支持,起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作用。

3、帮助重大项目获取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支持。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大项目支持数量

   

质量指标

支持项目开工率

   

项目前期工作达标率

   

项目论证单位资质

 

具备许可条件

时效指标

项目申报及时性

   

成本指标

资金拉动率

资金拉动率=项目总投资/前期费用投入

40%

资金到位拉动率

资金拉动率=项目当年实际投资总额/前期费用投入

4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国家级资金投入

 

实现

自治区级资金投入

 

实现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

 

实现

项目预期利税收入

 

实现

项目预期就业容量

 

实现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建设资金保障

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计划

实现

项目营运保障措施

项目运营条件

实现

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实现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实施单位满意度

 

95%

 

市级冬春蔬菜储备补贴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市级冬春蔬菜储备补贴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4606331

项目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

201911

完成时间

2019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324.6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4.65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

 

其他资金:0.00

 

项目概况

每年冬春季储备4500吨蔬菜,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影响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时,将储备蔬菜投放市场,平抑菜价。

总体目标

总目标

本年度目标

每年1016日至次年315日储备4500吨蔬菜。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影响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时,将储备蔬菜投放市场,平抑菜价。

每年1016日至次年315日储备4500吨蔬菜,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影响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时,将储备蔬菜投放市场,平抑菜价。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冬春马铃薯储备数量

冬春马铃薯储备2500

2500

冬春洋葱储备数量

冬春洋葱储备500

500

冬春大白菜储备数量

冬春大白菜储备1000

1000

冬春胡萝卜储备数量

冬春胡萝卜储备500

500

质量指标

储存蔬菜新鲜率

保证储存蔬菜的新鲜度

100%

时效指标

储存时间

每年的1016-次年315

12个月

成本指标

洋葱储存成本

洋葱储存成本每吨每天5

5/*

胡萝卜储存成本

胡萝卜储存成本每吨每天4

4/*

大白菜储存成本

大白菜储存成本每吨每天7

7/*

马铃薯储存成本

马铃薯储存成本每吨每天4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储备菜储备期间市场供应情况

 

及时供应

物货短缺应急

 

不短缺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措施齐备性

 

齐全

工作有效性

 

有效

满意度指标

储备企业满意度

储备企业满意度

综合满意度

85%

 

项目评审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评审费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项目负责人

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

4606327

项目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

201911

完成时间

2019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55.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

 

其他资金:0.00

 

项目概况

完成所有受委托项目的评审工作,保证项目审批和实施的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评审中心根据2018年项目评审进展情况,预计一般评审项目30万元(预计全年评审项目50个,按平均每个项目6000元计算,共计需30万元),复杂项目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评审的费用需要25万元(预计全年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评审项目1个,按每个项目25万元计算)。

总体目标

总目标

本年度目标

完成所有受委托项目的评审工作,保证项目审批和实施的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

按时完成受委托项目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论的科学性、可靠性。完成一般项目评审50项,完成复杂项目委托评审1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一般项目评审

完成一般项目评审

50/

委托专业机构评审项目

委托专业机构评审

1/

委托专业机构

委托一家专业机构

1

质量指标

完成项目评审合格率

完成项目评审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按评审管理办法规定时限完成项目评审

18个工作日

成本指标

项目评审费

一般项目专家评审费30万元

30万元/

委托专业机构成本

委托专业机构25万元

2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为委托科室项目审批提供依据

为委托科室项目审批提供依据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委托科室及项目单位满意度

委托科室及项目单位满意度

9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4606787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无
发布日期:2019-01-25 17:52: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按政府经济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粮油流通、储备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建议及措施办法;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总量计划和动用市储备粮油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油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研究拟订全市粮油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贯彻执行。

()承担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质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承担全市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列入国家最低收购政策范围及其他政策范围粮油品种的建议,负责政策性粮油和当地驻军粮油供应与管理。

()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制定的各种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和措施;负责宣传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价格监督检查方针、政策、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负责对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互相串通操纵市场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提出加强和改进价格宏观调控管理的建议和意见;负责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政策、信息等项服务,畅通服务对象价格利益诉求渠道,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负责组织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承办价格举报案件,规范商品、服务的明码标价;负责依法受理下一级价格检查部门处理案件的行政复议,依法撤销或纠正其违法行政行为;负责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所引起的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对粮油收购、储存环节的粮油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粮油流通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推广;研究拟订全市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和地方质量标准;负责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备案重大 建设项目,重大涉外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和建设项目咨询评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经济协作工作。

()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质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战略物质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政策办法;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三)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设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五)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制定市级储备粮油调动和仓储管理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和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仓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确定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会工作,汇总 和分析财务会计报表,负责部门预算;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的统计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全市经济综合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内设45个职能科(室),下设9个二级单位:

1、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参公事业单位)

2、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参公事业单位)

3、呼和浩特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参公事业单位)

4、呼和浩特市粮食执法大队(参公事业单位)

5、呼和浩特市价格监测中心(事业单位)

6、呼和浩特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事业单位)

7、呼和浩特市国土规划办公室(事业单位)

8、呼和浩特市能源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

9、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情况,全系统总人数473人。委机关实有人数285人,其中:在职143人,离退休142人。9个二级单位实有人数188人,在职140人,离退休4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9年总预算收入安排5982.52万元(含本级及所属9个二级单位)。2018年总预算收入安排5765.84万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

22019年总支出预算安排5982.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68.55万元,项目支出1613.97万元。2018年总支出预算安排5765.8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61.47万元,项目支出1166.37万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项目经费,二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总计5982.52万元,支出安排总计5982.5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支出总计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前期经费。

(二)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合计598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982.5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安排合计59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8.55万元,占73.02%;项目支出1613.97万元,占26.98%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安排收入总计5982.52万元,支出总计5982.5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支出增加216.68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前期经费。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合计59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8.55万元,占73.02%;项目支出1613.97万元,占26.98%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8.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35.68万元、津贴补贴1272.90万元、奖金65.16万元、其他在职人员各类补助及保险1328.91万元,离退休等人员经费258.69万元,较上年减少38.9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部分移交社保发放;公用经费407.21万元(含“三公”经费3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5.11万元、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1万元,工会经费39.50万元,其他科目经费202.89万元,较上年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了“三公”经费,二是在编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八)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8.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2.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1.4   万元,减少3.49%。减少的原因是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1万元,用于车辆检测、加油、保养、维修、过路费等运行维护支出,车均运维费3.27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减变化。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407.21万元,比2018年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了“三公”经费,二是在编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一般公务用车29辆(在用10辆),比2018年减少2,原因是报废了2;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其他用车0辆,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是二级单位呼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用于检测的多维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与2018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项目预算资金1613.97万元,涉及重大项目前期费、市级冬春蔬菜储备补贴等项目,均已填报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了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绩效评价预期较好。将在开展过程中进行全程绩效监控,监控内容包括项目筹备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

上年度本部门项目预算资金1166.37万元,对开展的项目实施了绩效监控,提交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截至2018年年底均已完成绩效评价。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

重大项目前期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重大项目前期费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4606787

项目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

201911

完成时间

2019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1038.7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8.75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

 

其他资金:0.00

 

项目概况

重大项目前期费是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所发生的费用。重大项目前期费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准备阶段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探、两阶段设计的编制、审查、论证等费用以及招标代理费、检测费、工程监理费;与基本建设投资有关的重大规划、项目库规划建设、课题研究、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费用;以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前期工作相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前期工作是做好本市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重要支撑。

总体目标

总目标

本年度目标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监测分析、推动全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使多数主要经济指标能够完成年初预期目标。具体任务包括:完善规划体系;对全市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跟踪调度;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资金;保证市重点项目、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项目前期费的资金拉动效益。

1、对已列入全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提高项目开工率。

2、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重点地区、园区发展规划及相关重点项目前期开展工作予以支持,起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作用。

3、帮助重大项目获取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支持。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大项目支持数量

   

质量指标

支持项目开工率

   

项目前期工作达标率

   

项目论证单位资质

 

具备许可条件

时效指标

项目申报及时性

   

成本指标

资金拉动率

资金拉动率=项目总投资/前期费用投入

40%

资金到位拉动率

资金拉动率=项目当年实际投资总额/前期费用投入

4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国家级资金投入

 

实现

自治区级资金投入

 

实现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

 

实现

项目预期利税收入

 

实现

项目预期就业容量

 

实现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建设资金保障

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计划

实现

项目营运保障措施

项目运营条件

实现

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实现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实施单位满意度

 

95%

 

市级冬春蔬菜储备补贴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市级冬春蔬菜储备补贴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4606331

项目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

201911

完成时间

2019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324.6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4.65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

 

其他资金:0.00

 

项目概况

每年冬春季储备4500吨蔬菜,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影响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时,将储备蔬菜投放市场,平抑菜价。

总体目标

总目标

本年度目标

每年1016日至次年315日储备4500吨蔬菜。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影响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时,将储备蔬菜投放市场,平抑菜价。

每年1016日至次年315日储备4500吨蔬菜,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影响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时,将储备蔬菜投放市场,平抑菜价。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冬春马铃薯储备数量

冬春马铃薯储备2500

2500

冬春洋葱储备数量

冬春洋葱储备500

500

冬春大白菜储备数量

冬春大白菜储备1000

1000

冬春胡萝卜储备数量

冬春胡萝卜储备500

500

质量指标

储存蔬菜新鲜率

保证储存蔬菜的新鲜度

100%

时效指标

储存时间

每年的1016-次年315

12个月

成本指标

洋葱储存成本

洋葱储存成本每吨每天5

5/*

胡萝卜储存成本

胡萝卜储存成本每吨每天4

4/*

大白菜储存成本

大白菜储存成本每吨每天7

7/*

马铃薯储存成本

马铃薯储存成本每吨每天4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储备菜储备期间市场供应情况

 

及时供应

物货短缺应急

 

不短缺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措施齐备性

 

齐全

工作有效性

 

有效

满意度指标

储备企业满意度

储备企业满意度

综合满意度

85%

 

项目评审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评审费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项目负责人

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

4606327

项目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

201911

完成时间

2019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55.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

 

其他资金:0.00

 

项目概况

完成所有受委托项目的评审工作,保证项目审批和实施的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评审中心根据2018年项目评审进展情况,预计一般评审项目30万元(预计全年评审项目50个,按平均每个项目6000元计算,共计需30万元),复杂项目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评审的费用需要25万元(预计全年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评审项目1个,按每个项目25万元计算)。

总体目标

总目标

本年度目标

完成所有受委托项目的评审工作,保证项目审批和实施的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

按时完成受委托项目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论的科学性、可靠性。完成一般项目评审50项,完成复杂项目委托评审1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一般项目评审

完成一般项目评审

50/

委托专业机构评审项目

委托专业机构评审

1/

委托专业机构

委托一家专业机构

1

质量指标

完成项目评审合格率

完成项目评审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按评审管理办法规定时限完成项目评审

18个工作日

成本指标

项目评审费

一般项目专家评审费30万元

30万元/

委托专业机构成本

委托专业机构25万元

2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为委托科室项目审批提供依据

为委托科室项目审批提供依据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委托科室及项目单位满意度

委托科室及项目单位满意度

9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4606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