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经济贸易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2 09:00:00 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发改委立足发展和改革职能,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我委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按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委相关工作,为更好推进工作,今年我委根据职能和人员变动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内容。

(二)组织开展全委学法普法工作

以党组中心组、支部和党小组学习的形式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制定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计划,编制了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全委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今年委机关参加法宣在线学习人数共102人,达到应学尽学。组织完成我委“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制定委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三)制定完善并贯彻落实委内各项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项目审批委员会制度》、《资金审核委员会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合法性文件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度》、《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学法用法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审查规范性。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形成重视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权责清单,强化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我委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梳理调整工作,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等要求,通过取消和执法重心下移等,较大幅度压减了行政权力。同时,对我市各旗县区及相关部门针对清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摸排,经排查,我市各地、各部门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存在自行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等问题。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规程》的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管理制度。对上报和出台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开展合法性审查61次。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今年梳理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项,提出清理意见,及时上报清理结果。

(五)开展合同清理和涉法工作

开展我委合同清理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对91份2010年以来与企业签订的各类合同就履约情况进行了梳理上报。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今年重新签订了律师聘用合同,截至目前已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36份。

(六)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网上办理制度,及时录入我委执法信息,将粮食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粮食经营者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整理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网上办理流程,安排专人负责执法监督平台管理与维护。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及时记录失信行为并执行惩戒机制。一是按照“两网一库一平台+N应用”的建设思路和技术架构,推进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信用“红黑名单”报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用“红黑名单”规范报送工作的通知》,规范税务、劳动用工、司法公信、文体旅游、统计等12个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报送、公示和退出流程,保障信用“红黑名单”依法依规公示,截至2020年12月市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有效红黑名单3719条,其中黑名单2339条,红名单1380条。牵头与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梳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备忘录措施清单,推动部门间联合奖惩工作。

(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年初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及“一岗双责”责任状》,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中心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各部门奖惩的重要依据。认真组织研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今年承办人大建议25件、政协提案22件,办理满意度均为100%。

(八)开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自查工作

委及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任务分工台账,整理开展工作佐证资料档案12套,顺利完成迎接中央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

三、2021年重点工作

下一步,发改委将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推动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我委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和学法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备案和清理工作。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制定、程序履行、责任明确工作机制。六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七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对部门内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查。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2-12 09:00:00

2020年发改委立足发展和改革职能,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我委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按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委相关工作,为更好推进工作,今年我委根据职能和人员变动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内容。

(二)组织开展全委学法普法工作

以党组中心组、支部和党小组学习的形式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制定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计划,编制了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全委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今年委机关参加法宣在线学习人数共102人,达到应学尽学。组织完成我委“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制定委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三)制定完善并贯彻落实委内各项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项目审批委员会制度》、《资金审核委员会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合法性文件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度》、《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学法用法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审查规范性。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形成重视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权责清单,强化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我委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梳理调整工作,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等要求,通过取消和执法重心下移等,较大幅度压减了行政权力。同时,对我市各旗县区及相关部门针对清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摸排,经排查,我市各地、各部门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存在自行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等问题。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规程》的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管理制度。对上报和出台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开展合法性审查61次。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今年梳理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项,提出清理意见,及时上报清理结果。

(五)开展合同清理和涉法工作

开展我委合同清理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对91份2010年以来与企业签订的各类合同就履约情况进行了梳理上报。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今年重新签订了律师聘用合同,截至目前已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36份。

(六)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网上办理制度,及时录入我委执法信息,将粮食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粮食经营者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整理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网上办理流程,安排专人负责执法监督平台管理与维护。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及时记录失信行为并执行惩戒机制。一是按照“两网一库一平台+N应用”的建设思路和技术架构,推进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信用“红黑名单”报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用“红黑名单”规范报送工作的通知》,规范税务、劳动用工、司法公信、文体旅游、统计等12个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报送、公示和退出流程,保障信用“红黑名单”依法依规公示,截至2020年12月市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有效红黑名单3719条,其中黑名单2339条,红名单1380条。牵头与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梳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备忘录措施清单,推动部门间联合奖惩工作。

(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年初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及“一岗双责”责任状》,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中心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各部门奖惩的重要依据。认真组织研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今年承办人大建议25件、政协提案22件,办理满意度均为100%。

(八)开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自查工作

委及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任务分工台账,整理开展工作佐证资料档案12套,顺利完成迎接中央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

三、2021年重点工作

下一步,发改委将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推动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我委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和学法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备案和清理工作。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制定、程序履行、责任明确工作机制。六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七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对部门内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查。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