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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2 16:17:46 来源:呼和浩特市发改委    


呼和浩特市2023度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批复时间:2023116

公开时间:2023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信息反馈渠道

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的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综合经济部门。多年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粮油流通、储备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建议及措施办法;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总量计划和动用市储备粮油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油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研究拟订全市粮油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贯彻执行。

2.承担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质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承担全市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列入国家最低收购政策范围及其他政策范围粮油品种的建议,负责政策性粮油和当地驻军粮油供应与管理。

3.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制定的各种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和措施;负责宣传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价格监督检查方针、政策、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负责对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互相串通操纵市场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提出加强和改进价格宏观调控管理的建议和意见;负责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政策、信息等项服务,畅通服务对象价格利益诉求渠道,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负责组织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承办价格举报案件,规范商品、服务的明码标价;负责依法受理下一级价格检查部门处理案件的行政复议,依法撤销或纠正其违法行政行为;负责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所引起的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对粮油收购、储存环节的粮油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粮油流通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推广;研究拟订全市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和地方质量标准;负责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涉外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和建设项目咨询评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经济协作工作。

7.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8.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9.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质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战略物质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10.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政策办法;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1.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工作。

12.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3.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设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15.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制定市级储备粮油调动和仓储管理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和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仓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确定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会工作,汇总和分析财务会计报表,负责部门预算;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的统计工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开发促进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服务业发展科、发展战略规划科、能源发展科、行政办公室、项目调度科、农牧林经济科、机关党委、价格收费管理科、人事科、粮食调控科、项目库建设发展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财政金融科、生态文明协调推进科、价格调控科、财经办秘书科、基础产业科、财务科、产业协调科、粮食规划和产业发展科、合作发展促进科、高技术产业科、法规科、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科、信息与网络安全科、救灾和医药物资储备科、督导科、政务服务科、粮食储备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经济贸易和重要消费品储备科、社会发展科、粮食监督检查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军民融合协调发展科、科技信息与项目推进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1. 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2年末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编制259个,其中行政编制112个、事业及参公编制147个,截至目前在职人员245人

2.单位设置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呼和浩特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呼和浩特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3年,市发改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和“两会”精神,抓住自治区《关于支持呼和浩特高质量发展意见》和我市《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意见》政策机遇,按照“只有把城市能级提起来,首府才能真正首起来、强起来”的工作思路,统筹发展、改革、安全,力争在政策资金争取、重大项目落地、提升城市能级、提振队伍士气等方面实现较大突破,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发改力量。一是围绕“扩内需”“强首府”争取和推进重大项目,二是围绕“双一千”计划调度和保障重大项目,三是围绕全社会能源和资源节约促进低碳绿色发展,四是围绕保供稳价统筹粮食、能源安全。


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12768.4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2768.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减少231.74万元、支预算总计减少231.74万元,收减少1.78%,支出减少1.78%。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2768.4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2766.1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6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4.08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减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

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为2.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12768.4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2768.4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71.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一般公用经费等基本预算和重大项目前期费、规划及方案编制经费、市级四季蔬菜储备补贴等项目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592.55万元,增长37.21%。主要原因是该类预算项目增加,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9.3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5.64万元,减少1.7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5.0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2.17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2.21万元,主要用于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8.67万元,增长12.74%。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500.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利费、价差补贴和政策性挂账利息、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849.52万元,减少25.17%。主要原因是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经费预算安排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12768.49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2766.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4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66.15万元,占99.9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万元,占0.02%;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12768.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265.85万元,占33.41%;

项目支出8502.64万元,占66.5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768.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31.74万元,减少1.7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预算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总预算12768.49万元财政拨款支总计减少231.74万元,减少1.7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预算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76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1.74万元,减少1.7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减少预算安排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984.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95万元,增长9.24%。变动原因:因工资调整基本支出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64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3.98万元,增长76.07%。变动原因:当年该项安排的预算项目增加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97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3万元,增长2.15%。变动原因:总体变化幅度较小,根据事业单位开展工作需求安排预算

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6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0.00万元。变动原因:该项用于拨付企业项目市本级配套财政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01.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58万元,减少23.08%。变动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预算相应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5万元,减少10.09%。变动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预算相应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0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88万元,增长11.66%。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23.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82万元,增长29.49%。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8.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2万元,增长7.23%。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3.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9万元,减少9.83%。变动原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万元,增长5.38%。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3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0万元,增长14.64%。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07.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7万元,增长8.80%。变动原因:用于新考录公务员、选调生购房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类)

1.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年初预算50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2.重要商品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年初预算5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49.52万元,减少78.72%。变动原因:上年因疫情紧急采购了储备物资,本年预算安排较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265.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4万元,增长3.38%其中:

(一)人员经费399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270.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92%;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08%。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2.7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33个,项目预算总金额8502.64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8502.6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单位资金0.0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70.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8万元,减少0.07%。主要原因是:整体变化较上年较小,人员增减变动导致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48.1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03.1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45.0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3个,公开绩效目标3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8502.64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 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人力资源引进人才补助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或(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王红喜

联系电话:0471-4606787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3-02-02 16:17:46


呼和浩特市2023度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批复时间:2023116

公开时间:2023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信息反馈渠道

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的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综合经济部门。多年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粮油流通、储备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建议及措施办法;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总量计划和动用市储备粮油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油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研究拟订全市粮油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贯彻执行。

2.承担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质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承担全市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列入国家最低收购政策范围及其他政策范围粮油品种的建议,负责政策性粮油和当地驻军粮油供应与管理。

3.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制定的各种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和措施;负责宣传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价格监督检查方针、政策、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负责对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互相串通操纵市场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提出加强和改进价格宏观调控管理的建议和意见;负责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政策、信息等项服务,畅通服务对象价格利益诉求渠道,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负责组织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承办价格举报案件,规范商品、服务的明码标价;负责依法受理下一级价格检查部门处理案件的行政复议,依法撤销或纠正其违法行政行为;负责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所引起的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对粮油收购、储存环节的粮油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粮油流通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推广;研究拟订全市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和地方质量标准;负责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涉外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和建设项目咨询评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经济协作工作。

7.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8.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9.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质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全市战略物质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10.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政策办法;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1.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工作。

12.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3.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设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15.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制定市级储备粮油调动和仓储管理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和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仓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确定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会工作,汇总和分析财务会计报表,负责部门预算;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的统计工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开发促进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服务业发展科、发展战略规划科、能源发展科、行政办公室、项目调度科、农牧林经济科、机关党委、价格收费管理科、人事科、粮食调控科、项目库建设发展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财政金融科、生态文明协调推进科、价格调控科、财经办秘书科、基础产业科、财务科、产业协调科、粮食规划和产业发展科、合作发展促进科、高技术产业科、法规科、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科、信息与网络安全科、救灾和医药物资储备科、督导科、政务服务科、粮食储备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经济贸易和重要消费品储备科、社会发展科、粮食监督检查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军民融合协调发展科、科技信息与项目推进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1. 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2年末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编制259个,其中行政编制112个、事业及参公编制147个,截至目前在职人员245人

2.单位设置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呼和浩特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呼和浩特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3年,市发改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和“两会”精神,抓住自治区《关于支持呼和浩特高质量发展意见》和我市《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意见》政策机遇,按照“只有把城市能级提起来,首府才能真正首起来、强起来”的工作思路,统筹发展、改革、安全,力争在政策资金争取、重大项目落地、提升城市能级、提振队伍士气等方面实现较大突破,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发改力量。一是围绕“扩内需”“强首府”争取和推进重大项目,二是围绕“双一千”计划调度和保障重大项目,三是围绕全社会能源和资源节约促进低碳绿色发展,四是围绕保供稳价统筹粮食、能源安全。


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12768.4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2768.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减少231.74万元、支预算总计减少231.74万元,收减少1.78%,支出减少1.78%。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2768.4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2766.1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6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4.08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减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

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为2.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12768.4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2768.4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71.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一般公用经费等基本预算和重大项目前期费、规划及方案编制经费、市级四季蔬菜储备补贴等项目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592.55万元,增长37.21%。主要原因是该类预算项目增加,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9.3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5.64万元,减少1.7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5.0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2.17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2.21万元,主要用于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8.67万元,增长12.74%。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500.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利费、价差补贴和政策性挂账利息、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849.52万元,减少25.17%。主要原因是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经费预算安排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12768.49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2766.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4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66.15万元,占99.9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万元,占0.02%;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12768.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265.85万元,占33.41%;

项目支出8502.64万元,占66.5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768.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31.74万元,减少1.7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预算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总预算12768.49万元财政拨款支总计减少231.74万元,减少1.7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预算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76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1.74万元,减少1.7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减少预算安排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984.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95万元,增长9.24%。变动原因:因工资调整基本支出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64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3.98万元,增长76.07%。变动原因:当年该项安排的预算项目增加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97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3万元,增长2.15%。变动原因:总体变化幅度较小,根据事业单位开展工作需求安排预算

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6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0.00万元。变动原因:该项用于拨付企业项目市本级配套财政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01.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58万元,减少23.08%。变动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预算相应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5万元,减少10.09%。变动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预算相应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0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88万元,增长11.66%。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23.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82万元,增长29.49%。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8.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2万元,增长7.23%。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3.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9万元,减少9.83%。变动原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万元,增长5.38%。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3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0万元,增长14.64%。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07.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7万元,增长8.80%。变动原因:用于新考录公务员、选调生购房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类)

1.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年初预算50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2.重要商品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年初预算5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49.52万元,减少78.72%。变动原因:上年因疫情紧急采购了储备物资,本年预算安排较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265.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4万元,增长3.38%其中:

(一)人员经费399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270.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92%;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08%。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2.7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33个,项目预算总金额8502.64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8502.6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单位资金0.0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70.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8万元,减少0.07%。主要原因是:整体变化较上年较小,人员增减变动导致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48.1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03.1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45.0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3个,公开绩效目标3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8502.64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 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人力资源引进人才补助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或(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王红喜

联系电话:0471-4606787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