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呼人社办发[2018]27号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按照项目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经由申报系统报送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过系统报送后,各单位须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包括正式申报公函、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组织申报工作,于2018年2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林娜 联系电话:0471—5181210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1304房间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呼人社办发[2018]27号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按照项目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经由申报系统报送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过系统报送后,各单位须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包括正式申报公函、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组织申报工作,于2018年2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林娜 联系电话:0471—5181210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1304房间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