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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日期:2017-06-06 10:20:00 来源:新华社    
   “十三五”时期是内蒙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内蒙古机关事务工作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科学筹划“十三五”时期工作,推动全区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促进各级机关事务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第一个面向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五年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时期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取得的成效,对“十三五”时期全区机关事务工作主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做出详细阐述和部署,明确了今后全区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提出了保障《规划》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

  一、《规划》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国的政府治理和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指明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方向;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吹响了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号角。国情区情持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对着严峻挑战。为更好应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亟需出台一部规划,对未来五年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做出全方位、分层次、有步骤的战略部署

  (一)《规划》的编制契合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大局的要求

  一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机关事务改革创新提供了新动力、指明了新方向。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全面依法治国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三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机关事务管理和运行新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四是国家大力实施“互联网+”战略,为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管理、便利化服务、高效化保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物质基础。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特别是机关事务工作涉及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日益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这些都给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标准要求。

  (二)《规划》的编制顺应自治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大势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对自治区未来五年经济发展、社会建设进行了科学规划和全面再部署,这也是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长远发展奠定新基础的五年。“守住三条底线”、“加快转型升级”、“坚持依法治区”、“从严管党治党”等原则,为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提供了根本指针,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常态,坚持立足优势、积极作为、继往开来,不断挖掘发展优势,不断注入发展动力,不断提升发展能力,不断取得发展突破,努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三)《规划》的编制适应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需要

  “十二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管理、保障、服务”三项主要职能,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必须清醒看到,我区机关事务工作与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相比、与经济发达省区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16年,自治区党委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列为政府直属部门,为我区机关事务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更加有力地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契机。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部门要分析应对未来五年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牢牢抓住自治区未来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在加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和“四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职能作用。

  二、《规划》编制思路

  一是坚持主线引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奠定了机关事务法治基础;2016年7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为机关事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高效保障机关运行、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我区《规划》的编制,牢牢把握“三条例一规划”这一主线,结合自治区实际,主动适应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趋势和要求,着眼大局和长远,科学布局,统筹推进,旨在使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在“三条例一规划”的整体框架内,与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同频共振、同步提高。

  二是坚持“七化”方向。机关事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治理法治化、服务规范化、保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机构职能化、手段信息化、评价绩效化。这“七化”是对机关事务发展方向规律新的认识和判断,为新形势下推动机关事务转型发展指明了目标和途径。自治区《规划》明确提出了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法治、效率和效能的总体要求,对于强化法规建设的法治导向,引入信息化手段、加强绩效考核的效率优先,明确工作职能、细化分工的制度规范,服务保障标准化的效能公开等方面都做出明确阐述,推动各级机关事务工作更好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规划》编制紧扣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研究分析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存在的问题,聚焦问题审度,跳出问题研判,实事求是地提出发展目标和管理指标。既有着眼全区的整体考量,也有试点示范的重点带动;既要符合自治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又要体现前瞻性、主动性。力争做到面向全区有指导性,面向自治区本级机关有可行性,面向局内各部门有指标性。

  四是坚持开放原则。《规划》制定过程中,多次向国管局汇报、探讨,力求更加准确地把握政策性、方向性问题。积极学习参考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较为先进的省区市的做法和经验。在局内多次组织相关处室讨论修改,几易其稿。同时,印发自治区各盟市、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征求意见。我们根据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反复研究,做出了相应修改,确保《规划》既符合中央和自治区精神、又符合工作实际,既有理论高度,又具有可操作性。

  三、《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12章35节,约14800字。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二是“十三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三是公务用车改革、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能源节约、经费管理、接待管理、后勤服务改革、法制建设、自身建设七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四是保障措施等。

  《规划》认为,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二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管理、保障、服务”三项主要职能,不断深化改革,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办公用房管理进一步规范统一,公车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稳妥完成省级干部住房集中清理,公务接待实现全面转型,自治区代建试点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自治区驻省会城市机构清理工作圆满完成,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规划》提出了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期间的“一个总目标、两条主线、五项指标、八项任务”。

  一个总目标:基本形成现代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

  两条主线:“高效保障机关运行”和“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五项指标:一是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以“三个条例”为核心,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重要业务领域专项法规为主干,以服务保障标准化建设为平台,以各项规范性文件为延伸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二是机关运行保障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机关运行所需经费、资产、房地产、能源资源等方面保障更加规范高效,基本实现资源统筹、标准统一,形成统一和共享的机关事务管理大数据业务中心。三是机关事务重点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现机关后勤服务逐步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务接待服务等主要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四是党政机关运行经费、通用资产配置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等得到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建立;五是职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专业型、创新型人才比例增加,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初步搭建,各项业务工作教育培训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八项任务:1. 进一步健全完善自治区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机关事务法制化管理水平;2. 推动形成工作体制健全、成本控制严格、标准制度完备、监督机制完善、评价考核到位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新机制;3. 实现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公务用车、能源消耗统一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机关事务信息化管理水平;4. 引入市场化机制,推进服务社会化,全面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5. 深入探索推进多层次、可持续的公务人员住房保障体系建设;6. 实现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7. 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公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8. 全面建立覆盖全区的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指导体系。

  《规划》印发后,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更加积极主动地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和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系统扎实做好《规划》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的落实工作,改革创新,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做出新的贡献。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解读

信息来源:新华社
发布日期:2017-06-06 10:20:00
   “十三五”时期是内蒙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内蒙古机关事务工作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科学筹划“十三五”时期工作,推动全区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促进各级机关事务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第一个面向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五年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时期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取得的成效,对“十三五”时期全区机关事务工作主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做出详细阐述和部署,明确了今后全区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提出了保障《规划》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

  一、《规划》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国的政府治理和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指明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方向;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吹响了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号角。国情区情持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对着严峻挑战。为更好应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亟需出台一部规划,对未来五年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做出全方位、分层次、有步骤的战略部署

  (一)《规划》的编制契合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大局的要求

  一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机关事务改革创新提供了新动力、指明了新方向。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全面依法治国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三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机关事务管理和运行新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四是国家大力实施“互联网+”战略,为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管理、便利化服务、高效化保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物质基础。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特别是机关事务工作涉及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日益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这些都给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标准要求。

  (二)《规划》的编制顺应自治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大势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对自治区未来五年经济发展、社会建设进行了科学规划和全面再部署,这也是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长远发展奠定新基础的五年。“守住三条底线”、“加快转型升级”、“坚持依法治区”、“从严管党治党”等原则,为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提供了根本指针,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常态,坚持立足优势、积极作为、继往开来,不断挖掘发展优势,不断注入发展动力,不断提升发展能力,不断取得发展突破,努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三)《规划》的编制适应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需要

  “十二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管理、保障、服务”三项主要职能,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必须清醒看到,我区机关事务工作与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相比、与经济发达省区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16年,自治区党委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列为政府直属部门,为我区机关事务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更加有力地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契机。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部门要分析应对未来五年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牢牢抓住自治区未来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在加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和“四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职能作用。

  二、《规划》编制思路

  一是坚持主线引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奠定了机关事务法治基础;2016年7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为机关事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高效保障机关运行、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我区《规划》的编制,牢牢把握“三条例一规划”这一主线,结合自治区实际,主动适应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趋势和要求,着眼大局和长远,科学布局,统筹推进,旨在使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在“三条例一规划”的整体框架内,与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同频共振、同步提高。

  二是坚持“七化”方向。机关事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治理法治化、服务规范化、保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机构职能化、手段信息化、评价绩效化。这“七化”是对机关事务发展方向规律新的认识和判断,为新形势下推动机关事务转型发展指明了目标和途径。自治区《规划》明确提出了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法治、效率和效能的总体要求,对于强化法规建设的法治导向,引入信息化手段、加强绩效考核的效率优先,明确工作职能、细化分工的制度规范,服务保障标准化的效能公开等方面都做出明确阐述,推动各级机关事务工作更好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规划》编制紧扣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研究分析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存在的问题,聚焦问题审度,跳出问题研判,实事求是地提出发展目标和管理指标。既有着眼全区的整体考量,也有试点示范的重点带动;既要符合自治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又要体现前瞻性、主动性。力争做到面向全区有指导性,面向自治区本级机关有可行性,面向局内各部门有指标性。

  四是坚持开放原则。《规划》制定过程中,多次向国管局汇报、探讨,力求更加准确地把握政策性、方向性问题。积极学习参考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较为先进的省区市的做法和经验。在局内多次组织相关处室讨论修改,几易其稿。同时,印发自治区各盟市、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征求意见。我们根据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反复研究,做出了相应修改,确保《规划》既符合中央和自治区精神、又符合工作实际,既有理论高度,又具有可操作性。

  三、《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12章35节,约14800字。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二是“十三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三是公务用车改革、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能源节约、经费管理、接待管理、后勤服务改革、法制建设、自身建设七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四是保障措施等。

  《规划》认为,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二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管理、保障、服务”三项主要职能,不断深化改革,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办公用房管理进一步规范统一,公车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稳妥完成省级干部住房集中清理,公务接待实现全面转型,自治区代建试点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自治区驻省会城市机构清理工作圆满完成,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规划》提出了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期间的“一个总目标、两条主线、五项指标、八项任务”。

  一个总目标:基本形成现代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

  两条主线:“高效保障机关运行”和“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五项指标:一是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以“三个条例”为核心,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重要业务领域专项法规为主干,以服务保障标准化建设为平台,以各项规范性文件为延伸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二是机关运行保障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机关运行所需经费、资产、房地产、能源资源等方面保障更加规范高效,基本实现资源统筹、标准统一,形成统一和共享的机关事务管理大数据业务中心。三是机关事务重点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现机关后勤服务逐步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务接待服务等主要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四是党政机关运行经费、通用资产配置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等得到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建立;五是职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专业型、创新型人才比例增加,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初步搭建,各项业务工作教育培训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八项任务:1. 进一步健全完善自治区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机关事务法制化管理水平;2. 推动形成工作体制健全、成本控制严格、标准制度完备、监督机制完善、评价考核到位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新机制;3. 实现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公务用车、能源消耗统一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机关事务信息化管理水平;4. 引入市场化机制,推进服务社会化,全面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5. 深入探索推进多层次、可持续的公务人员住房保障体系建设;6. 实现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7. 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公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8. 全面建立覆盖全区的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指导体系。

  《规划》印发后,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更加积极主动地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和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系统扎实做好《规划》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的落实工作,改革创新,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