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栏目 > 政策发布 > 产业政策 >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5-31 15:08:01 来源:无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精神,促进我区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快递业的决策部署,培育壮大快递市场主体,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扩展服务网络普惠城乡,整合电商快递资源,建设电商快递综合平台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打造“工业品下乡、农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发展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市场运作、讲求实效的原则,推动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力推进“互联网+”快递,力争到2020年,建成中部以呼和浩特市为中心,东部以通辽市、赤峰市为中心,西部以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为中心,覆盖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电商快递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盟市有园区、旗县有分拨中心、乡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的局面。充分发挥我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建成连通周边,辐射东北、华北、西北和蒙古国、俄罗斯的区域快递服务网络。

快递产业规模效益、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到2020年,快递业务收入达到36亿元,年均增长24%;快递业务量达到2亿件,年均增长28%以上;年服务达到10亿人次,带动电商电子商务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4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5%左右;培育年业务收入过5亿元的企业2家、过亿元的企业5家,累计新增就业岗位达到2万个;快递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点建设标准化率达到9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行业服务社会用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快递市场主体。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支持快递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资源、联合发展,培育一批骨干龙头快递企业。引导中小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为主的低端竞争模式向“管理出效益、服务留客户”的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基层快递企业通过业务合作,壮大区域内末端投递多元主体,拓宽末端投递渠道。

(二)协同推进“互联网+”快递。支持规模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网络布局,提升运营效率,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充分发挥快递业服务电子商务的主渠道作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电商、快递、仓储三大平台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鼓励快递企业积极开展冷链快递等服务,积极参与涉农涉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牧业生产新模式。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

(三)健全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加快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各盟市要规划建设集中统一的电商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和中转中心,各旗县(市、区)要规划建设快递分拨中心,苏木乡镇要规划建设快递服务网点,嘎查村建成村级快递末端投递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干线运输网络,强化运输保障能力,构建功能配套、方便快捷、服务高效的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快递运输网络。推进快递网络“向下”“向外”拓展,在现有农村牧区服务中心、农(牧)家店、农资店、供销社、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网点等平台搭载快递服务,健全农村牧区快递服务网络,实现“工业品下乡,农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助推我区特色产品特别是绿色农畜产品走向全国市场。积极支持快递企业参与“俄蒙通”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快递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建设“海外仓”,开发国际航空、铁路快递专线,发展跨境电商快递,开拓国际市场。

(四)加强快递业信息化建设。坚持快递运输系统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逐步建立完善以仓储、配送、运输调度、快件跟踪等为主要内容的快递管理和服务系统,构建公共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快递业信息化整体水平。加快推进跨区域、跨行业之间的信息平台对接,支持快递企业与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的信息标准统一和系统对接,实现运输方式、快件方向等行业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推动快递企业与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对接,确保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统计信息系统等监管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加快推进使用快递业电子面单,在强化管理的同时降低企业成本。

(五)提升快递业标准化水平。大力倡导运输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和清洁化,加快推进建立快递运输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淘汰低效率、能耗高的运输装备。推动快递营业网点标准化建设,对新设立网点的营业场所、安全设备、制度公示等情况依法进行审核,加快老旧网点改造,规范操作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形象。推动快递企业采用先进的快递包装和集装技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节约成本,保护环境。

(六)促进快递业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融合。鼓励快递企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企业加强合作,稳妥推进公路客运班车代运快件和快件甩挂运输试点,强化运输保障能力。鼓励在铁路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鼓励民航、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为快件运输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机场、车站、口岸等单位应支持快递企业建设快件集中处理场所,提供快速配载、装卸、交接等服务。

(七)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对快递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快递业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快递企业做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寄递企业落实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等制度,强化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落实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大力推进快递业人防、技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计划单列城市、重要节点城市、边境口岸城市的快递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充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无
发布日期:2016-05-31 15:08:01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精神,促进我区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快递业的决策部署,培育壮大快递市场主体,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扩展服务网络普惠城乡,整合电商快递资源,建设电商快递综合平台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打造“工业品下乡、农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发展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市场运作、讲求实效的原则,推动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力推进“互联网+”快递,力争到2020年,建成中部以呼和浩特市为中心,东部以通辽市、赤峰市为中心,西部以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为中心,覆盖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电商快递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盟市有园区、旗县有分拨中心、乡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的局面。充分发挥我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建成连通周边,辐射东北、华北、西北和蒙古国、俄罗斯的区域快递服务网络。

快递产业规模效益、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到2020年,快递业务收入达到36亿元,年均增长24%;快递业务量达到2亿件,年均增长28%以上;年服务达到10亿人次,带动电商电子商务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4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5%左右;培育年业务收入过5亿元的企业2家、过亿元的企业5家,累计新增就业岗位达到2万个;快递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点建设标准化率达到9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行业服务社会用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快递市场主体。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支持快递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资源、联合发展,培育一批骨干龙头快递企业。引导中小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为主的低端竞争模式向“管理出效益、服务留客户”的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基层快递企业通过业务合作,壮大区域内末端投递多元主体,拓宽末端投递渠道。

(二)协同推进“互联网+”快递。支持规模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网络布局,提升运营效率,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充分发挥快递业服务电子商务的主渠道作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电商、快递、仓储三大平台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鼓励快递企业积极开展冷链快递等服务,积极参与涉农涉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牧业生产新模式。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

(三)健全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加快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各盟市要规划建设集中统一的电商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和中转中心,各旗县(市、区)要规划建设快递分拨中心,苏木乡镇要规划建设快递服务网点,嘎查村建成村级快递末端投递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干线运输网络,强化运输保障能力,构建功能配套、方便快捷、服务高效的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快递运输网络。推进快递网络“向下”“向外”拓展,在现有农村牧区服务中心、农(牧)家店、农资店、供销社、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网点等平台搭载快递服务,健全农村牧区快递服务网络,实现“工业品下乡,农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助推我区特色产品特别是绿色农畜产品走向全国市场。积极支持快递企业参与“俄蒙通”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快递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建设“海外仓”,开发国际航空、铁路快递专线,发展跨境电商快递,开拓国际市场。

(四)加强快递业信息化建设。坚持快递运输系统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逐步建立完善以仓储、配送、运输调度、快件跟踪等为主要内容的快递管理和服务系统,构建公共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快递业信息化整体水平。加快推进跨区域、跨行业之间的信息平台对接,支持快递企业与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的信息标准统一和系统对接,实现运输方式、快件方向等行业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推动快递企业与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对接,确保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统计信息系统等监管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加快推进使用快递业电子面单,在强化管理的同时降低企业成本。

(五)提升快递业标准化水平。大力倡导运输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和清洁化,加快推进建立快递运输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淘汰低效率、能耗高的运输装备。推动快递营业网点标准化建设,对新设立网点的营业场所、安全设备、制度公示等情况依法进行审核,加快老旧网点改造,规范操作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形象。推动快递企业采用先进的快递包装和集装技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节约成本,保护环境。

(六)促进快递业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融合。鼓励快递企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企业加强合作,稳妥推进公路客运班车代运快件和快件甩挂运输试点,强化运输保障能力。鼓励在铁路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鼓励民航、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为快件运输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机场、车站、口岸等单位应支持快递企业建设快件集中处理场所,提供快速配载、装卸、交接等服务。

(七)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对快递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快递业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快递企业做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寄递企业落实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等制度,强化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落实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大力推进快递业人防、技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计划单列城市、重要节点城市、边境口岸城市的快递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