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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发布日期:2024-12-30 10:05:00 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价格认证、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审核、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价格认定、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审核、投资项目评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相关工作。为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的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承担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应急价格监测任务,为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和提出预警建议。

(三)承担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供求变动情况,调查研究热点问题,跟踪反馈我市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进行价格预测,提出预警建议;

(四)承担价格专项调查、临时调查、非定点监测、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旗县区价格监测指导工作。

(五)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及市政府下达的农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直报调查和预测调查任务和专题项目调研,为各级政府决策农产品价格提供成本依据;承担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六)承担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七)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核报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及资金申请报告评审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八)承担有关部门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配合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承担旗县区价格认定复核工作,指导各旗县区价格认定工作。

(九)承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承担信息、宣传、后勤保障、人事、财务、会务、文电、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等日常工作。

(二)纪检案件价格认定科。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承担查办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

(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科。受司法机关委托,承担查办刑事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

(四)行政事项价格认定和复核科。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事项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承担旗县区的价格认定复核工作。

(五)价格成本调查审核科。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及市政府下达的农畜产品成本调查和专题项目调研;组织本地区农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人员和调查对象的专业培训;承担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调查工作;承担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承担旗县区价格成本监审复核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价格监测科。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采集、汇总、上报我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数据;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市场价格动态预警任务,提出预警建议;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开展相关商品的应急价格监测;在重要时间节点和特殊时段开展相关商品的临时价格监测,开展价格专项调查、临时调查、非定点监测等工作,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承担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七)投资项目评审科。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核报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及资金申请报告评审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水岸小镇G2楼

0471-6671426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12-30 10:05:00

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价格认证、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审核、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价格认定、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审核、投资项目评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相关工作。为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的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承担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应急价格监测任务,为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和提出预警建议。

(三)承担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供求变动情况,调查研究热点问题,跟踪反馈我市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进行价格预测,提出预警建议;

(四)承担价格专项调查、临时调查、非定点监测、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旗县区价格监测指导工作。

(五)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及市政府下达的农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直报调查和预测调查任务和专题项目调研,为各级政府决策农产品价格提供成本依据;承担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六)承担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七)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核报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及资金申请报告评审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八)承担有关部门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配合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承担旗县区价格认定复核工作,指导各旗县区价格认定工作。

(九)承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承担信息、宣传、后勤保障、人事、财务、会务、文电、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等日常工作。

(二)纪检案件价格认定科。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承担查办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

(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科。受司法机关委托,承担查办刑事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

(四)行政事项价格认定和复核科。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事项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承担旗县区的价格认定复核工作。

(五)价格成本调查审核科。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及市政府下达的农畜产品成本调查和专题项目调研;组织本地区农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人员和调查对象的专业培训;承担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调查工作;承担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承担旗县区价格成本监审复核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价格监测科。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采集、汇总、上报我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数据;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市场价格动态预警任务,提出预警建议;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开展相关商品的应急价格监测;在重要时间节点和特殊时段开展相关商品的临时价格监测,开展价格专项调查、临时调查、非定点监测等工作,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承担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七)投资项目评审科。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核报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及资金申请报告评审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水岸小镇G2楼

0471-667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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