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实施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19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组织赛罕区发改委、呼和浩特供电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对呼和浩特市赛罕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开展并网符合性验收工作。
经验收,该项目已达到“以额定功率进行3个充放电循环、连续并网试运行时间不小于72小时”的标准要求,同意通过并网符合性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共计5个工作日。
(电话:0471-4606319邮箱:fgwghdlk@163.com)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实施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19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组织赛罕区发改委、呼和浩特供电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对呼和浩特市赛罕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开展并网符合性验收工作。
经验收,该项目已达到“以额定功率进行3个充放电循环、连续并网试运行时间不小于72小时”的标准要求,同意通过并网符合性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共计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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