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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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1 09:14:11 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旗、县、区发展改革委,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促进我市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7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72号)



2021年2月26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3-01 09:14:11


各旗、县、区发展改革委,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促进我市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7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72号)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