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10:00: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改低空〔2025〕1676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明确低空经济概念和范畴,明晰产业边界,根据低空经济阶段性特征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按照统计工作相关规定,编制形成《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此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pdf

《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ofd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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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5-12-26 10:00:00

发改低空〔2025〕1676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明确低空经济概念和范畴,明晰产业边界,根据低空经济阶段性特征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按照统计工作相关规定,编制形成《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此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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