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作为一项重大政府职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力抓手,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供给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程序》精神,市发改委在深入研究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总结我市现有做法、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10月18日,由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共36条,主要明确了项目前期论证、审批程序、年度计划以及实施执行、成本管控、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要求,规定了项目应当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并接受社会监督。
《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政府投资管理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明确了简化政府投资审批程序的项目范围和流程,细化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流程、审批程序、计划编制等事项,切实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投资作为一项重大政府职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力抓手,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供给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程序》精神,市发改委在深入研究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总结我市现有做法、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10月18日,由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共36条,主要明确了项目前期论证、审批程序、年度计划以及实施执行、成本管控、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要求,规定了项目应当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并接受社会监督。
《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政府投资管理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明确了简化政府投资审批程序的项目范围和流程,细化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流程、审批程序、计划编制等事项,切实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