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精神,按照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要求,把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作为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以发展多种形式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为重点,着力转变农牧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农牧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依法监管上来,由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可持续发展上来,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牧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首要前提。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结合我区农牧业实际,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粮草兼顾、产加融合的新型农牧业结构,实现种养加一体化,夯实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基础。
2.坚持把创新发展作为根本动力。打破传统农牧业发展路径依赖,全面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完善粮食等重要农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激活各类农牧业生产要素。
3.坚持把协调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变化,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向规模经营要效率、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效益、向品牌经营要利润,全面推进农牧业协调发展、节本降耗、提质增效。
4.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内容。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优化农牧业生产力布局,加强农牧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5.坚持把开放发展作为推动助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推进我区农畜企业和农畜产品引进来和走出去,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6.坚持把共享发展作为基本遵循。尊重农牧民意愿和经营自主权,维护农牧民权益,把调结构转方式的自主权交给农牧民,突出农牧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政府调控作用,通过规划指导、信息引导、政策扶持,立足多元化、优质化的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农牧业生产和品种结构,使农牧民充分参与农牧业发展过程,分享农牧业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50亿斤左右,牲畜存栏数超1.3亿头只,肉类总产量280万吨,牛奶产量达到800万吨以上。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畜牧业产值占第一产业比重力争达到50%;农牧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46%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当季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生产设施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农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到2030年,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产品优质安全,农牧业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农牧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资金、地膜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投资等,统筹使用资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上图入库,采取节水措施,改变灌溉模式,扩大节水灌溉面积,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660万亩。大力发展雨养农业,推进旱作中低产田改造,强化地膜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探索建立有效机制,引入市场竞争,开展“以补代投、以补促建”的投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引导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到2016年完成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信息共享。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督察作用,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强土地督察队伍建设,落实监督责任。实行土地休耕保护政策,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