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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05 15:06:38 来源:无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现就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开放合作”的原则,围绕“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发展战略和区域产业特色,着力提升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构建服务机构健全、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区域特色突出的科技服务体系。
到2017年,在“五大基地”建设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基本完成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布局,培育各类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超过600家,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创新机制明显优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链条基本完善。
到2020年,全区科技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建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服务体系,涌现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二、重点任务
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统筹科技资源,完善政策环境,构建具有内蒙古特色的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开放化的科技服务业新体系。
(一)关键技术攻关体系。
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计划,建立创新平台,组织攻关团队,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提升研发机构发展水平和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服务交易平台,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剥离研发功能,成立面向公众的专业研发机构。推动稀土、羊绒、农牧业机械制造、特种车辆、煤炭清洁利用、乳业、马铃薯等领域和特色产业链方面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升级。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支撑创新创业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强化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研究活动的分类考核和绩效激励,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促进其面向市场开展专业化的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
(二)实用成果转化体系。
支持各类科技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和工程化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等服务。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加工与分析、评估、经纪等综合性服务。
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在呼和浩特市建设自治区技术交易市场,在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分别建设东部和西部科技大市场,并辐射带动各盟市建立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健全网上技术市场交易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转移转化国内外实用技术。鼓励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利用展会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推广服务,并在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大型科技会展中开展服务,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三)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推进科技服务业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动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孵化器,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方式,提升孵化器专业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个体创业者和初创小微创新企业成长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利用老厂房、旧仓库、旧街区等存量房,探索众创空间等“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的新型孵化模式。利用现有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搭建创业项目展示功能,为区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者沟通提供渠道。各级人民政府要为创客空间提供场地、通信、社保等方面的优惠和资金支持。
加强创业教育培训。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通过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在高等学校普遍开设大学生创业教育必修课程,举办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增强老师及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加强创业辅导,将创业导师工作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整合创业导师资源和小微企业创业需求,搭建网络化的创业辅导平台,面向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开放,促进孵化器与创业导师的有效对接。
把包头稀土高新区、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在绩效评估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孵化服务的资助力度。加强科普产品研发,拓展传播渠道,开展增值服务,带动模型、教具、展品等相关衍生产业发展。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信息来源:无
发布日期:2016-01-05 15:06:38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现就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开放合作”的原则,围绕“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发展战略和区域产业特色,着力提升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构建服务机构健全、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区域特色突出的科技服务体系。
到2017年,在“五大基地”建设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基本完成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布局,培育各类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超过600家,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创新机制明显优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链条基本完善。
到2020年,全区科技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建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服务体系,涌现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二、重点任务
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统筹科技资源,完善政策环境,构建具有内蒙古特色的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开放化的科技服务业新体系。
(一)关键技术攻关体系。
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计划,建立创新平台,组织攻关团队,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提升研发机构发展水平和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服务交易平台,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剥离研发功能,成立面向公众的专业研发机构。推动稀土、羊绒、农牧业机械制造、特种车辆、煤炭清洁利用、乳业、马铃薯等领域和特色产业链方面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升级。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支撑创新创业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强化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研究活动的分类考核和绩效激励,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促进其面向市场开展专业化的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
(二)实用成果转化体系。
支持各类科技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和工程化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等服务。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加工与分析、评估、经纪等综合性服务。
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在呼和浩特市建设自治区技术交易市场,在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分别建设东部和西部科技大市场,并辐射带动各盟市建立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健全网上技术市场交易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转移转化国内外实用技术。鼓励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利用展会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推广服务,并在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大型科技会展中开展服务,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三)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推进科技服务业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动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孵化器,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方式,提升孵化器专业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个体创业者和初创小微创新企业成长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利用老厂房、旧仓库、旧街区等存量房,探索众创空间等“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的新型孵化模式。利用现有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搭建创业项目展示功能,为区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者沟通提供渠道。各级人民政府要为创客空间提供场地、通信、社保等方面的优惠和资金支持。
加强创业教育培训。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通过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在高等学校普遍开设大学生创业教育必修课程,举办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增强老师及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加强创业辅导,将创业导师工作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整合创业导师资源和小微企业创业需求,搭建网络化的创业辅导平台,面向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开放,促进孵化器与创业导师的有效对接。
把包头稀土高新区、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在绩效评估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孵化服务的资助力度。加强科普产品研发,拓展传播渠道,开展增值服务,带动模型、教具、展品等相关衍生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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