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精神,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现就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要意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一)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规范的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模式,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机结合,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参与,有助于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的问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按照合同办事,平等参与、公开透明,有利于政府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职能转变,弘扬契约文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打破行业准入限制,激发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必然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可以有效打破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各种不合理限制,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各类型企业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给予中小企业更多参与机会,大幅拓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发展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有利于盘活社会存量资本,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渠道,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增长动力。
(三)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一次承诺、分期兑现、定期调整”的预算管理方式,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能够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担公共资金投入,符合代际公平原则,可以有效弥补当期财政投入不足,有利于减轻当期财政支出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自治区实际情况,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五)基本原则。
——坚持公共利益优先。政府作为人民授权履行公共管理的责任者,是公共利益的最大提供者和维护者。要平衡好社会公众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既要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坚持稳妥有序推进。鼓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的做法,总结提炼经验,形成适合我区的发展模式。坚持必要、合理、可持续的财政投入原则,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控制项目的政府支付责任,防止政府支付责任过重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带来支出压力。
——坚持依法公开透明。从项目选择、方案审查、伙伴确定、价格管理、退出机制、绩效评价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确保项目实施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稳妥推进。
——坚持风险共担。树立平等协商的理念,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按照激励相容原则科学设计合同条款,明确项目的产出说明和绩效要求、收益回报机制、退出安排、应急和临时接管预案等关键环节,实现责权利对等。
——坚持合作共赢。共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产生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让社会资本有盈利不暴利,让政府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让公众享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成果。
(六)发展目标。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制度先行、培育市场、示范引领,培育一批自治区示范项目,实现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务。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每一年度全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精神,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现就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要意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一)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规范的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模式,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机结合,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参与,有助于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的问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按照合同办事,平等参与、公开透明,有利于政府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职能转变,弘扬契约文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打破行业准入限制,激发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必然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可以有效打破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各种不合理限制,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各类型企业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给予中小企业更多参与机会,大幅拓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发展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有利于盘活社会存量资本,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渠道,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增长动力。
(三)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一次承诺、分期兑现、定期调整”的预算管理方式,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能够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担公共资金投入,符合代际公平原则,可以有效弥补当期财政投入不足,有利于减轻当期财政支出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自治区实际情况,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五)基本原则。
——坚持公共利益优先。政府作为人民授权履行公共管理的责任者,是公共利益的最大提供者和维护者。要平衡好社会公众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既要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坚持稳妥有序推进。鼓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的做法,总结提炼经验,形成适合我区的发展模式。坚持必要、合理、可持续的财政投入原则,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控制项目的政府支付责任,防止政府支付责任过重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带来支出压力。
——坚持依法公开透明。从项目选择、方案审查、伙伴确定、价格管理、退出机制、绩效评价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确保项目实施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稳妥推进。
——坚持风险共担。树立平等协商的理念,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按照激励相容原则科学设计合同条款,明确项目的产出说明和绩效要求、收益回报机制、退出安排、应急和临时接管预案等关键环节,实现责权利对等。
——坚持合作共赢。共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产生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让社会资本有盈利不暴利,让政府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让公众享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成果。
(六)发展目标。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制度先行、培育市场、示范引领,培育一批自治区示范项目,实现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务。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每一年度全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