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栏目 > 政策发布 > 重要文件 >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11-10 16:46:27 来源:无    
 
内政发〔2015〕1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深化全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在国家总体部署下,我区财政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作为公共财政制度基础的预算管理制度也不断完善,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区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区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国家治理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够科学,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尚未建立;预算体系不够完善,地方政府债务未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约束力不够,财政收支结构有待优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透明度不够,财经纪律有待加强等,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的决策部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准确把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

(一)指导思想。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提高资金效益,逐步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二)基本原则。

1.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2.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等优惠政策要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包括公共财政等要主动补位。

3.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

4.处理好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既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决定》各项要求,又要充分考虑自治区实际,探索建立符合我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实际的现代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三、全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健全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逐步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的项目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对继续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支出,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的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可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支出的项目,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避免交叉重复。将政府性基金项目中结转较多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达到30%;严格限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这些方面的资金要严格控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2.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无
发布日期:2015-11-10 16:46:27
 
内政发〔2015〕1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深化全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在国家总体部署下,我区财政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作为公共财政制度基础的预算管理制度也不断完善,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区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区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国家治理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够科学,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尚未建立;预算体系不够完善,地方政府债务未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约束力不够,财政收支结构有待优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透明度不够,财经纪律有待加强等,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的决策部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准确把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

(一)指导思想。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提高资金效益,逐步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二)基本原则。

1.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2.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等优惠政策要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包括公共财政等要主动补位。

3.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

4.处理好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既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决定》各项要求,又要充分考虑自治区实际,探索建立符合我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实际的现代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三、全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健全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逐步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的项目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对继续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支出,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的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可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支出的项目,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避免交叉重复。将政府性基金项目中结转较多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达到30%;严格限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这些方面的资金要严格控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2.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