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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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包鄂在交通、旅游、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将推行“一卡通”

发布日期:2019-01-18 10:25:00 来源:无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交通、旅游、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推行“一卡通”。

交通方面,呼包鄂地区将推行公交、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长途客运、公共自行车及其他客运交通工具的交通“一卡通”,推进在区域内综合交通枢纽等场所互设出租车载客点,实现交通同城化;建设区域统一的道路运输热线服务,实现出行咨询服务、投诉、维修救援“一号通”。

旅游方面,呼包鄂地区将推进区域旅游“一卡通”,统一服务标准,加强联合执法,打造旅游一体化智慧平台;建立旅游推广联盟,制定区域旅游业发展行业规范、经营规则,推进旅游要素流动无障碍化、旅游市场一体化;完成区域旅游同城化“六个统一”(一个统一的旅游一体化发展规划、一部统一的旅游形象宣传片、一册统一的旅游指南、一套统一的旅游政策措施、一本统一的导游解说词、一个统一的旅游网站标准),实现旅游资源互补、线路互连、客源互流。

社会保障方面,呼包鄂地区将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发行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事务于一体的社保卡;逐步推进呼包鄂地区住房保障标准基本一致,使居民享有同等的住房保障待遇;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牧业转移进城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基本形成覆盖所有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医疗方面,将建设呼包鄂地区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研究制定和建设区域临床检验质量控制标准和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内同一等级医疗机构使用通用病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依托社会保障“一卡通”建立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信息系统和直接结算平台,实现异地门诊划卡、购药和住院费直接结算。

户籍方面,呼包鄂地区将加快户籍同城化改革,统一户籍准入标准,区域内城镇居民实行户口通迁制度,城镇居民凭住所(含租赁)或就业条件自由迁移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促进城市间人口自由流动。

新政还规定,呼包鄂地区户籍居民在区域内异地购房,享受当地户籍居民同城待遇;区域内房地产企业可跨地区从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等开发建设,工商登记、土地供应等享受同城待遇;建立区域编制调剂制度,通过在区域内调剂一定数量的行政或事业编制,用于呼包鄂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吸纳高层次人才。

此外,自201971日起,适应呼包鄂协同发展方向的固定电话资费将推出。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呼包鄂在交通、旅游、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将推行“一卡通”

信息来源:无
发布日期:2019-01-18 10:25:00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交通、旅游、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推行“一卡通”。

交通方面,呼包鄂地区将推行公交、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长途客运、公共自行车及其他客运交通工具的交通“一卡通”,推进在区域内综合交通枢纽等场所互设出租车载客点,实现交通同城化;建设区域统一的道路运输热线服务,实现出行咨询服务、投诉、维修救援“一号通”。

旅游方面,呼包鄂地区将推进区域旅游“一卡通”,统一服务标准,加强联合执法,打造旅游一体化智慧平台;建立旅游推广联盟,制定区域旅游业发展行业规范、经营规则,推进旅游要素流动无障碍化、旅游市场一体化;完成区域旅游同城化“六个统一”(一个统一的旅游一体化发展规划、一部统一的旅游形象宣传片、一册统一的旅游指南、一套统一的旅游政策措施、一本统一的导游解说词、一个统一的旅游网站标准),实现旅游资源互补、线路互连、客源互流。

社会保障方面,呼包鄂地区将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发行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事务于一体的社保卡;逐步推进呼包鄂地区住房保障标准基本一致,使居民享有同等的住房保障待遇;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牧业转移进城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基本形成覆盖所有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医疗方面,将建设呼包鄂地区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研究制定和建设区域临床检验质量控制标准和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内同一等级医疗机构使用通用病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依托社会保障“一卡通”建立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信息系统和直接结算平台,实现异地门诊划卡、购药和住院费直接结算。

户籍方面,呼包鄂地区将加快户籍同城化改革,统一户籍准入标准,区域内城镇居民实行户口通迁制度,城镇居民凭住所(含租赁)或就业条件自由迁移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促进城市间人口自由流动。

新政还规定,呼包鄂地区户籍居民在区域内异地购房,享受当地户籍居民同城待遇;区域内房地产企业可跨地区从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等开发建设,工商登记、土地供应等享受同城待遇;建立区域编制调剂制度,通过在区域内调剂一定数量的行政或事业编制,用于呼包鄂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吸纳高层次人才。

此外,自201971日起,适应呼包鄂协同发展方向的固定电话资费将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