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加快构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的服务质量和效益,为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意见》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区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
——全区公路建设确保完成投资4500亿元,新增公路通车里程2.5万公里,其中,新增高速公路5000公里、一级公路4000公里。到2020年,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分别达到1万公里。
——铁路建设完成投资2000亿元,全力推进快速客运铁路建设,不断完善既有路网,提高路网质量和技术水平,到2020年,全区铁路运营里程达到16500公里,快速客运铁路总里程达到2000公里以上。
——民航建设完成投资300亿元,建成由1个区域性枢纽机场、19个支线机场、4个通勤通用机场群组成的互补协调的多层级航空体系,到2020年,全区民用机场总数达到59个。
《意见》提出,从2017年开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公路、铁路、民航建设投资力度。自治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发行地方专项债券、交通基础设施PPP基金、争取中央交通专项债券等每年筹措250亿元建设专项资金。
公路方面,在保证现有价税改革交通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自治区每年筹措100亿元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方高速公路资本金和普通国省道补助资金。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解决本级政府应承担的建设资金。
铁路方面,自治区每年筹措100亿元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主要用于快速铁路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铁路项目的资本金,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工程费用由盟市和自治区按比例分担。
民航方面,自治区每年筹措50亿元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干线、支线、通用机场建设,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承担本级的相应建设资金。
近日,自治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加快构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的服务质量和效益,为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意见》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区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
——全区公路建设确保完成投资4500亿元,新增公路通车里程2.5万公里,其中,新增高速公路5000公里、一级公路4000公里。到2020年,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分别达到1万公里。
——铁路建设完成投资2000亿元,全力推进快速客运铁路建设,不断完善既有路网,提高路网质量和技术水平,到2020年,全区铁路运营里程达到16500公里,快速客运铁路总里程达到2000公里以上。
——民航建设完成投资300亿元,建成由1个区域性枢纽机场、19个支线机场、4个通勤通用机场群组成的互补协调的多层级航空体系,到2020年,全区民用机场总数达到59个。
《意见》提出,从2017年开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公路、铁路、民航建设投资力度。自治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发行地方专项债券、交通基础设施PPP基金、争取中央交通专项债券等每年筹措250亿元建设专项资金。
公路方面,在保证现有价税改革交通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自治区每年筹措100亿元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方高速公路资本金和普通国省道补助资金。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解决本级政府应承担的建设资金。
铁路方面,自治区每年筹措100亿元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主要用于快速铁路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铁路项目的资本金,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工程费用由盟市和自治区按比例分担。
民航方面,自治区每年筹措50亿元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干线、支线、通用机场建设,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承担本级的相应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