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区和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牺牲和重要贡献。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老区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一些老区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不高,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人口。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发展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十分关心老区开发建设与老区人民脱贫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赴河北阜平、福建龙岩、陕西延安等老区考察调研,就支持老区加快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就支持老区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起草并推动实施了若干支持老区开发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初步形成了“1258”的老区支持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指导意见、2个区域性政策意见、5个重点老区振兴发展规划、8个涉及老区的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全力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一、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支持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
老区脱贫攻坚任务相当艰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2014年9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在按程序报批。《指导意见》以改变老区发展面貌为目标,以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生态文明、改革开放和共享发展,着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发优势资源、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民生改善、促进转移就业、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体制机制,全力推动老区脱贫攻坚,确保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导意见》为老区发展建设和老区人民生活描绘了美好蓝图,是“十三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支持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纲领性文件。
二、坚持分类指导,统筹谋划重点老区贫困老区振兴发展
老区在我国分布较广,既存在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较慢、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不高等共性问题,也存在交通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等较大差异的情况;既需要不断提高普惠政策支持力度,也需要因地施策、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统筹谋划好重点老区、贫困老区振兴发展。
一是研究制定支持特殊困难老区的政策措施。针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中面临的特殊困难,按照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以国发〔2012〕21号文印发实施,明确了赣州市全面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对口支援江西有关县市工作机制等一系列特殊支持政策,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针对山东沂蒙老区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提出了加大对沂蒙老区的相关支持政策,国务院同意沂蒙老区18个县(市、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有力支持了沂蒙老区加快发展。
二是编制实施重点老区振兴发展规划。2012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先后组织编制了陕甘宁、赣闽粤、左右江、大别山、川陕5个跨省区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分别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老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及保障措施等,是指导相关老区振兴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是统筹规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2011年底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扶贫办牵头,组织编制了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其中的武陵山、秦巴山、滇桂黔石漠化、六盘山、吕梁山、燕山—太行山、大别山、罗霄山8个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同时也是老区集中分布的地区。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坚持把集中连片地区脱贫攻坚与跨省区协同发展、老区振兴发展结合起来,全力探索贫困老区脱贫攻坚的新路子。
三、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推动老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围绕“1258”政策体系,几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实加强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狠抓政策细化实化和工作落实力度,支持老区脱贫攻坚加快发展。
一是落实对老区的特殊扶持政策。结合编制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和制定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价格等政策,坚持差别化经济政策。明确赣闽粤原中央苏区规划范围内的108个县(市、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大幅度提高老区公益性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减免市、县两级政府投资配套;在编制实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公路网、中型水库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专项建设规划中,对老区予以重点支持,将片区重大项目优先列入规划范围。
二是加大对老区投资和项目支持力度。初步统计,“十二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重点老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2000亿元,约占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1/8,坚持民生优先,重点支持老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发展建设。赣州至韶关铁路、包头至西安铁路复线(延安段)、巴中至乐坝铁路、江西峡江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建成运营;巴中至达州铁路,昌吉赣客专,赣州、井冈山、临沂机场改扩建,延安黄河引水等一批带动老区加快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
三是加大老区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建立了支持相关老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老区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集中连片特困片区定点联系工作机制,对片区规划实施中面临的困难问题进行现场协调解决;加强工作统筹指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专门针对老区的支持政策,指导有关地方编制好相关实施方案,推动在省域内给予老区特殊支持政策。
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国老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办成了多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难事、实事,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呈现出经济持续向好、民生显著改善、社会全面进步、后劲日益增强的良好局面。
四、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革命老区和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牺牲和重要贡献。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老区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一些老区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不高,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人口。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发展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十分关心老区开发建设与老区人民脱贫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赴河北阜平、福建龙岩、陕西延安等老区考察调研,就支持老区加快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就支持老区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起草并推动实施了若干支持老区开发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初步形成了“1258”的老区支持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指导意见、2个区域性政策意见、5个重点老区振兴发展规划、8个涉及老区的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全力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一、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支持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
老区脱贫攻坚任务相当艰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2014年9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在按程序报批。《指导意见》以改变老区发展面貌为目标,以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生态文明、改革开放和共享发展,着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发优势资源、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民生改善、促进转移就业、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体制机制,全力推动老区脱贫攻坚,确保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导意见》为老区发展建设和老区人民生活描绘了美好蓝图,是“十三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支持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纲领性文件。
二、坚持分类指导,统筹谋划重点老区贫困老区振兴发展
老区在我国分布较广,既存在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较慢、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不高等共性问题,也存在交通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等较大差异的情况;既需要不断提高普惠政策支持力度,也需要因地施策、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统筹谋划好重点老区、贫困老区振兴发展。
一是研究制定支持特殊困难老区的政策措施。针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中面临的特殊困难,按照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以国发〔2012〕21号文印发实施,明确了赣州市全面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对口支援江西有关县市工作机制等一系列特殊支持政策,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针对山东沂蒙老区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提出了加大对沂蒙老区的相关支持政策,国务院同意沂蒙老区18个县(市、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有力支持了沂蒙老区加快发展。
二是编制实施重点老区振兴发展规划。2012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先后组织编制了陕甘宁、赣闽粤、左右江、大别山、川陕5个跨省区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分别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老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及保障措施等,是指导相关老区振兴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是统筹规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2011年底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扶贫办牵头,组织编制了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其中的武陵山、秦巴山、滇桂黔石漠化、六盘山、吕梁山、燕山—太行山、大别山、罗霄山8个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同时也是老区集中分布的地区。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坚持把集中连片地区脱贫攻坚与跨省区协同发展、老区振兴发展结合起来,全力探索贫困老区脱贫攻坚的新路子。
三、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推动老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围绕“1258”政策体系,几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实加强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狠抓政策细化实化和工作落实力度,支持老区脱贫攻坚加快发展。
一是落实对老区的特殊扶持政策。结合编制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和制定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价格等政策,坚持差别化经济政策。明确赣闽粤原中央苏区规划范围内的108个县(市、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大幅度提高老区公益性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减免市、县两级政府投资配套;在编制实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公路网、中型水库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专项建设规划中,对老区予以重点支持,将片区重大项目优先列入规划范围。
二是加大对老区投资和项目支持力度。初步统计,“十二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重点老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2000亿元,约占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1/8,坚持民生优先,重点支持老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发展建设。赣州至韶关铁路、包头至西安铁路复线(延安段)、巴中至乐坝铁路、江西峡江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建成运营;巴中至达州铁路,昌吉赣客专,赣州、井冈山、临沂机场改扩建,延安黄河引水等一批带动老区加快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
三是加大老区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建立了支持相关老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老区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集中连片特困片区定点联系工作机制,对片区规划实施中面临的困难问题进行现场协调解决;加强工作统筹指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专门针对老区的支持政策,指导有关地方编制好相关实施方案,推动在省域内给予老区特殊支持政策。
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国老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办成了多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难事、实事,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呈现出经济持续向好、民生显著改善、社会全面进步、后劲日益增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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