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发改动态 > 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文公布2023年春季部分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

发布日期:2022-12-23 15:57:26 来源:呼和浩特市发改委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813号)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12月20日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部分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221791号)。

2023年春季中小学汉文、区外直供教材因部分教学内容变动,教材的印张数量发生了变化,因此重新核定了部分教材的零售价格。未列入公布价格目录中的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仍按原文件规定的零售价格结算。

各出版单位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教材版权页中标明价格批准文号、零售价格、印张数量、印刷数量、报审表相应编序号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文公布2023年春季部分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2-12-23 15:57:26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813号)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12月20日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部分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221791号)。

2023年春季中小学汉文、区外直供教材因部分教学内容变动,教材的印张数量发生了变化,因此重新核定了部分教材的零售价格。未列入公布价格目录中的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仍按原文件规定的零售价格结算。

各出版单位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教材版权页中标明价格批准文号、零售价格、印张数量、印刷数量、报审表相应编序号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