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发改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09:00:00 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旗、县、区发展改革委,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服务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委和经济促进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0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精心做好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发展改革委。

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08号)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0-29 09:00:00


各旗、县、区发展改革委,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服务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委和经济促进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0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精心做好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发展改革委。

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