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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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呼和浩特市市区路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4 09:00:00 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1号)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规范城市动静态交通秩序,有效提升城市停车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制定市区路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市发改委拟于近期召开呼和浩特市市区路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及产生办法

1.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协,以上听证参加人由本部门推荐,各1名;城环公司2名;专家学者2名,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或市发改委邀请;消费者自愿报名参加,共10名,人数超过10名时,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

2.旁听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旁听代表设置5名,自愿报名,人数超过5名时,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

3.新闻媒体5家,由市委宣传部推荐。

二、听证参加人条件

1.呼和浩特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本人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6.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听证参加人要确保参会前14天内未进入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参会时需出示健康码。

三、报名办法

自愿报名人员到呼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领取或在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报名表,持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有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如身份证)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9日到呼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报名。

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征求被推荐人同意后,填写报名表,于2021年1月29日前提交市发改委确定。

联 系 人:张磊 陈娜

固定电话:4606321

手    机:18647143227;15047111240

邮    箱:hhhtsfgl@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路如意大厦A座A0311室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471-4606322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10号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hsfgwxxk@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01000029

备 案:蒙ICP备20000349号-1

关于召开呼和浩特市市区路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1-14 09:00:00


(第1号)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规范城市动静态交通秩序,有效提升城市停车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制定市区路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市发改委拟于近期召开呼和浩特市市区路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及产生办法

1.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协,以上听证参加人由本部门推荐,各1名;城环公司2名;专家学者2名,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或市发改委邀请;消费者自愿报名参加,共10名,人数超过10名时,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

2.旁听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旁听代表设置5名,自愿报名,人数超过5名时,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

3.新闻媒体5家,由市委宣传部推荐。

二、听证参加人条件

1.呼和浩特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本人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6.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听证参加人要确保参会前14天内未进入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参会时需出示健康码。

三、报名办法

自愿报名人员到呼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领取或在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报名表,持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有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如身份证)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9日到呼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报名。

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征求被推荐人同意后,填写报名表,于2021年1月29日前提交市发改委确定。

联 系 人:张磊 陈娜

固定电话:4606321

手    机:18647143227;15047111240

邮    箱:hhhtsfgl@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路如意大厦A座A0311室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