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4〕187号),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我市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动态更新,主动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涉及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收费和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个类型11个一级收费项目。其中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公证服务收费等5个一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制定权限均在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具有自然垄断性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6个一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制定权限为盟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4〕187号),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我市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动态更新,主动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涉及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收费和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个类型11个一级收费项目。其中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公证服务收费等5个一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制定权限均在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具有自然垄断性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6个一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制定权限为盟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