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8月15日,我委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核确定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和职能划分情况,清理行政执法主体1个即原市价监局,当前我委行政执法主体共4个,法定行政机关1个为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授权执法主体3个即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检测中心和粮食执法大队。清理执法人员45名,清理人员机构改革后转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同时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32名。
8月7日-8月15日,我委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核确定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和职能划分情况,清理行政执法主体1个即原市价监局,当前我委行政执法主体共4个,法定行政机关1个为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授权执法主体3个即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检测中心和粮食执法大队。清理执法人员45名,清理人员机构改革后转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同时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32名。